1.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男性陪产假多少天?
黑龙江省的产假、陪产假规定
黑龙江省在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规定对黑龙江省的婚假、产假和陪产假进行修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方享受产假18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
2. 黑龙江省企业职工退休时领取独生子女补偿金的规定?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文件附参考资料内)
第四十三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国家机关和未实行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年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发退休费标准5%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职工,在本《条例》实施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时按本人工资总额的3%分别增加养老金(或退休费);在本《条例》实施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分别由所在单位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民夫妻,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第四十四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城镇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50%;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为城镇无工作单位、无经济收入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夫妻双方均无经济收入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
(四)个体工商业者,由当地个体劳动者协会承担;
(五)离开原工作单位但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的由原单位承担;
(六)农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3. 2002年超生处罚条例?
人口学家进行过计算,如果从1980年起,全国所有夫妇都按政策生育,没有人超生,那么到2000年我国总人口为11亿左右。然而,按照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我国人口达到了12.6亿,也就是说,有1.6亿是超生人口。再加上2000年以后的超生人口,就不止1.6亿了。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可能存在“水分”,因此现在我假定从1980年到现在中国总共有1.6亿超生人口,那么这些超生人口总共被征收了多少超生罚款?由于至今为止我还没找到这方面的官方数据,所以只好作一个大致的估计。
一般来说,越是后来的超生罚款标准越高。例如,在八十年代初,超生一个的罚款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很少有超过一万元的。现在超生一个罚款几万元、十几万元并不鲜见,甚至罚款几十万元、上百万元都有。
另外,经济越落后的地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越低,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越高。黑龙江省双城市政府的网站上有一份题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文件有如下内容:“违反《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城镇居民按下列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1)生育第一胎的,缴纳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2)生育第二胎的,缴纳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3)生育第三胎的及其以上的,缴纳六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违反《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农村居民按下列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1)生育第一胎的,缴纳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社会抚养费;(2)生育第二胎的,缴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3)生育第三胎的及其以上的,缴纳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双城市现在的人均收入在全国来说大约属于中等水平,因此双城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大体上能代表中国目前的社会抚养费平均征收标准。
考虑到以前的超生罚款标准比现在低,并且有一些超生家庭没有能力缴纳罚款,还有一些超生家庭没有足额缴纳罚款,因此我作一个比较保守的粗略估计:从1980年到现在,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一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得出:1.6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6万亿元。
4. 哈尔滨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报销流程
一、本地生育报销申领流程
1、早期妊娠诊断后,到居住地所在区妇幼保健站建《母子健康手册》;
2、填写《哈尔滨市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结婚证》等申领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登记备案;
3、登记备案后发生的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按定额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4、生育结算后由企业生育代办员携带《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帐户登记表》、《哈尔滨市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单位留存件到市医保中心申领,二十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或补助拨入参保单位提供的帐户中。
二、异地或急诊生育报销申领流程
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携带医疗费收据等申领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3、符合生育待遇申领资格的,收取报销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生育医疗费、津贴或补助拨入参保单位提供的帐户中。
5. 黑龙江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
黑龙江产假一共有180天。
根据是《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6. 黑龙江省对双女绝育户有什么待遇?
1.黑龙江省对双女绝育户有一些待遇,包括能够获得一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据了解,对于在黑龙江省内已经进行过双女绝育手术并且年龄均在49岁以下的家庭,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和一些优惠政策。2.具体来说,根据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双女绝育户可以享受较为优惠的生育基金提取、社保卡、社保医疗等福利待遇,同时还可以获得家庭建设奖励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等福利待遇。3.此外,黑龙江省还从财政收入中扶助医务人员和卫生机构,对于为双女绝育户提供手术服务的医务人员和卫生机构也有一定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和措施能够一定程度上为双女绝育户带来实际的帮助和支持。
7. 黑龙江晚婚晚育标准?
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晚婚晚育补贴标准,2021年哈尔滨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2020-2021哈尔滨晚婚补贴领取规定,哈尔滨晚婚奖励领取条件,哈尔滨晚婚晚育费在哪领取?哈尔滨晚婚晚育补贴项目有哪些?哈尔滨结婚年龄低保政策。
对于生育假期,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另外,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正常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Ⅲ度会阴破裂的难产假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男配偶看护假期10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合法生育的按各地规定延长产假,晚婚晚育增加假期的规定已废止。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延长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另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废止晚婚晚育增加假期的规定,改为合法生育的,按各地规定延长产假。
哈尔滨生育保险有哪些新政策
目前,哈尔滨市劳动局联合人社部共同颁发了《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和《哈尔滨市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保障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哈尔滨市对企业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障和保护。现对对《关于贯彻执行〈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中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中相关条款进行一一讲解。
医疗费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不足最高支付限额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
(一)生育
1、产前检查280元;
2、自然生产。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二级医疗机构1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
3、助娩产。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 ,二级医疗机构1500元,一级医疗机构1200元;
4、剖宫产。三级医疗机构32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0元;
5、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增加300元。
(二)计划生育
1、放置宫内节育器。三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130元,一级医疗机构110元;
2、取出宫内节育器。三级医疗机构180元,二级医疗机构160元,一级医疗机构140元;
3、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 120元; 4、宫腔镜取环术500元;
5、输卵(精)管结扎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6、符合《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生育规定,并办理《计划生育证》的,做疏通输卵(精)管手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7、人工流产
(1)怀孕10周以下负压吸宫术,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元,一级医疗机构220元;
(2)怀孕10-14周以内钳刮术,三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280元,一级医疗机构240元;
(3)怀孕14-27周以内引产术,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一级医疗机构700元;
(4)怀孕27周以上引产。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二级医疗机构1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0元; (5)药物流产230元。
黑龙江哈尔滨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解读
连续缴费12个月
可享受生育险待遇
据周晖介绍,目前哈市生育保险适用范围是城镇企业及职工,个人无法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工资总额0.6%的比例按月缴纳。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其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连续满12个月,二是按政策规定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若职工生育时,企业欠缴生育保险费,职工可先自费结算生育医疗费,待企业补缴生育保险费后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职工在本市内企业调转工作,生育保险可随劳动关系办理转移。过程中若中断缴纳生育保险,将从参保职工续保缴费当月重新计算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
异地生娃待遇相同周晖介绍,生育报销大致分为四类: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支付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统称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因生育或者流产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生育或者流产津贴;以及生育补助金。
同时,在哈市参保的职工到外地生育的,也可享受报销待遇。职工可在外地自费结算生育医疗费,回哈市后再申领生育待遇。申领时需提供《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医疗费收据、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婴儿出生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二胎也可享生育险待遇
目前,生育二胎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吗?周晖介绍,即使第一胎使用了生育险报销,生二胎时满足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的,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对于没有单位和无固定收入的女性来说,其配偶所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其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除按规定支付生育医疗费外,还将按其配偶所在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对其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金。另外,参保的男职工在施行输精管结扎术及结扎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输精管复通术的,也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